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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陕西省农村教育硕士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西安教育网 ,来源: 互联网, 发布时间: 2008-04-12 03:02:40 发表评论

咸阳、铜川、延安、汉中、安康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6〕7号)要求,各省招聘的农村教育硕士在参加工作前,应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岗前培训,认定教师资格。为认真做好这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托陕西教育学院对招聘的43名教育硕士集中进行岗前培训与考试。截至7月中旬,岗前培训与考试工作已结束,省教育厅将为这些教育硕士颁发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二、委托咸阳市教育局在9月上旬集中对其中34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同志(具体名单见附件1)进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请各市教育局负责通知本市教育硕士准备如下材料(附件2),务必于2007年8月30日前邮寄至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经审查合格后委托咸阳市教育局认定教师资格。

需要相关表格电子版的,请与省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韩润社
    联系电话:029-87310512、87338623
    联系地址:西安市药王洞155号,邮编:710003

陕西省教育厅
二○○七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1:陕西省2007年招聘农村教育硕士师资尚未取得教师资格人员名单[附件:点我下载]

附件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书所需材料一览表[附件:点我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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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陕西教育学院对招聘的43名教育硕士集中进行岗前培训与考试。截至7月中旬,岗前培训与考试工作已结束,省教育厅将为这些教育硕士颁发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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