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石油普教移交中心:
根据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数据整理和报送工作的函》有关要求,为完善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提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信息化水平,经研究,请各市整理和报送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数据。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各市(区)自教师资格制度实施以来(包括过渡认定时期)至2006年底在单机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备案的教师资格认定数据。
二、工作有求
(一)请各市(区)教育局组织本地区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整理审核教师资格申请人的认定信息,做好认定信息的档案管理工作,未在信息系统中登记备案的认定信息要尽快补充登记备案,对不准确或错误的登记备案信息应及时进行纠正。
(二)请各市(区)教育局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教师资格认定数据的整理汇总工作,并按时统一报送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教育厅师资与师范教育处214办公室)。
(三)报送数据按目前单机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的数据格式进行,可用光盘报送,也可用电子邮件形式报送。
三、报送时间
2001至2006年期间的认定数据于2007年4月20日前报送;过渡认定阶段的数据于2007年6月30日前报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润社,电话:029-87310512、87338623(传真)
E-mail:snjszg@126.com,snjszgzx@126.com
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